各部门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机械总院江苏分院工作实际,经研究决定, 2017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:
2017年4月2日(星期日)至2017年4月4日(星期二)放假调休,4月1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,4月3日(星期一)调休,4月4日(星期二,清明)为法定节假日,4月5日(星期三)上班。
各部门应根据放假调休安排,妥善做好清明节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江苏分院
2017年3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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